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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20年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摘录 |
2014-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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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国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2亿吨标准煤,能源自给能力保持在85%左右,石油储采比提高到14-1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
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低于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现役60万千瓦(风冷机组除外)及以上机组力争5年内供电煤耗降至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左右。
重点建设晋北等14个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到2020年,基地产量占全国的95%。
重点建设锡林郭勒等9个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
到2020年,全国煤炭铁路运输能力达到30亿吨。
建设大庆、辽河、新疆、塔里木、胜利、长庆、渤海、南海、延长等9个千万吨级大油田。
努力建设8个年产量百亿立方米级以上的大型天然气生产基地。到2020年,累计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5.5万亿立方米,年产常规天然气1850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力争超过300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形成石油替代能力4000万吨以上。
到2020年,京津冀鲁四省市煤炭消费比2012年净削减1亿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到2017年,基本完成重点地区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到2020年,天然气主干管道里程达到12万公里以上。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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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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