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税委会〔2020〕33号文,发布《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调整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与覆铜板相关的原材料维持2020年的暂定进口优惠税率不变,具体见表1 (33号文附表1《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表》)。
注①:“ex”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应在该税号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另外,33号文中附表2《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中,有与覆铜板相关的滚压机税率(见表2)。
注: “ex”表示本表所列实施最惠国税率的商品应在该税号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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