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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晶硅“双反”或推迟 6个月 |
2013-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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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原定于2月20日公布对欧美韩多晶硅产品实施“双反”初裁结论,但由于种种原因推迟,根据《中国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双反”调查通常应当自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期不超过 6个月。据悉,此次“双反”申诉由中国最大的4家多晶硅企业共同发起,分别是:江苏中能硅业、江西赛维 LDK 光伏硅科技、洛阳中硅高科技、重庆大全新能源。受“双反”影响,国内多晶硅价格及相关股票均有一定幅度上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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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上海电子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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