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3年5月17日以总署公告2013第26号文,公布了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决定(1)。此决定从2013年6月1日起执行。
其中覆铜板压机的新税目为:商品税则号 8479.8999,商品名称 覆铜板模压成型机。
商品描述:该商品由模压成型机真空框体,热压模板,液压单元,真空单元,加热系统及PLC控制系统组成。工作原理是用上板架把组装好的半固化片送进模压成型机的模板中间(模压成型机有20个开口,每个开口可以压16张覆铜板),用液压油杠由下而上将每层模板顶合起来,并逐步施加压力至50千克/平方厘米左右,用油泵将250摄氏度的热媒油注入热压模板来融熔半固化片上的胶粘剂,使其更多地渗入到增强材料纤维中去,与此同时用真空泵将密闭的框体抽真空,把纤维间残存气体,水分及胶粘剂上易挥发成分及树脂固化过程中缩合出来的水气排除出去,随着受电脑程序自动控制的加压,加热进行到一定时间,融熔的胶粘剂又会重新固化,与铜箔粘结成一个整体而成为覆铜板。
归类决定根据:该商品将铜箔、树脂、胶粘剂压合在一起的设备,符合税则税目84.79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按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归入税则号列8479.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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