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发改产业[2013]1850号】文:“为满足镀金企业正常生产需要,经研究决定,暂缓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第三十五条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13]1850号】文件链接请见: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t20130924_560135.htm
《关于对暂缓执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规定的说明》http://www.sdpc.gov.cn/tztg/t20130924_5601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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