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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科技部发布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 |
(2011-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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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以财教【2011】434号发出《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就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作出新规定。内容共有六大部分,分别为:一、调整课题经费开支范围,二、强化预算编制和评估评审要求,三、加强资金拨付和结存结余经费的管理,四、简化预算调整程序,五、强化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的职责,六、加强监督检查。详见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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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科技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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